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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
2018-10-17    作者:辽宁新闻网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辽宁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免费提供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服务。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免费提供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服务。

  救助对象

  具有辽宁户籍、0-7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

  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救助费用

  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康复专项补助和个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担。

  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具体情况为,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应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资金支付。

  报销标准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

  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儿童脑瘫和0—7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项目,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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