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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4月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入户登记
2018-12-15    作者:辽宁新闻网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明年1-4月,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入户登记。为摸清我省新“家底”,普查范围包括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涵盖的所有行业,包括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对象有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普查人员将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普查得到的统计数据不得用于各种行政处罚的依据。

  昨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洪奇介绍,2019年1月1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开始,届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AD)深入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和抽样调查工作。

  王洪奇表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就是为了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据介绍,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2019年1月至4月为入户登记时间,经济普查工作将一直持续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

  普查对象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需要填报不同的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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