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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连市制定修改三件地方性法规
2018-12-31    作者:辽宁新闻网

  良法善治引领推动大连高质量发展

  本届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密结合建设法治大连的需要,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确定审议项目17件、论证项目9件,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精准选择立法项目,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立法。市政府1997年颁布的《大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距今已20多年,许多条款已经不适应目前国家对殡葬改革的新要求和殡葬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全面修改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常委会立足大连实际,制定殡葬管理条例,围绕文明祭扫方式,把握殡葬管理发展方向,将我市文明祭扫的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在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殡葬活动、殡葬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有效规范了殡葬行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

  二是突出社会领域立法。自2009年10月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及其配套政策出台以来,我市物业管理逐步得到规范。但是,我市物业管理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还存在管理不规范,业主合法权益保护渠道不畅,以及物业管理重心下移街道和乡(镇)政府不到位等问题。从年初开始,法制工作委员会就着手提前介入物业管理条例的审议过程,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草案立法座谈会、论证会,深入各区(市)县开展调查研究,分层次组织召开了14个座谈会,形成近5万字的立法调研材料,梳理、分析并提炼出了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法规应当规范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物业服务与物业使用维护、业主依法自治管理、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完善和创新。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大连环境保护条例于1991年制定并实施,2011年第一次修订,在强化我市环境监督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陆续完成制定和修改,从维护法制统一角度考虑,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地方立法对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关制度予以完善。常委会充分把握大势,启动修订大连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一方面切实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另一方面敢于创新突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重新规范,增设了对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单位采取限制性措施等惩戒条款,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大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任达研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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