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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村低保7年增长108.7% 城乡低保差距逐年缩小
2019-06-26    作者:辽宁新闻网

  中新网辽宁新闻6月25日电 (李晛)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6月24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7年来,沈阳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39.8%,农村低保标准增长108.7%,城乡低保保障差距逐年缩小。

  沈阳市已连续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每次调整都加大提高农村保障标准幅度,促进城乡保障水平协调发展。陈连宽说,根据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综合物价、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经沈阳市政府批准,2019年7月1日起,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85元(人民币,下同),提高30元,提高4.58%;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提高30元,提高6.67%。同时,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方面均有提高。

  据了解,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中,沈阳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不断提高认定实施的精准度,避免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沈阳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建设,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病重残人员按条件实施单人保障,考虑支出因素将因病致贫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城乡低保认定条件(如住房面积、家庭固定资产、重病重残情形等)进行调研,适当扩大保障范围。

  仅在2019年上半年,沈阳市城乡低保4.8万户,7.1万人,发放低保金1.95亿元;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6188户,发放临时应急救助金629万元,保证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稳定;为城市1260名特困人员发放保障金770.6万元,为11144名农村特困人员发放保障金4212万元;为全市690名孤儿发放生活费586.8万元。

  据悉,从7月起,沈阳市还将全面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各级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将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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