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医生司乘人员环卫工人等优先配租
外地来沈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是否受收入限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都有哪些?哪些人群可以优先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
18日,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栏目邀请到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副部长徐晖、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公租房审核备案科科长张志峰就沈阳市房产局近期制定并下发的最新《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进行权威解读。
新政策将保障标准降低 保障范围扩大
新的公租房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将保障标准降低,保障的范围扩大,不仅仅是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还包括大学生、一些大企业的蓝领工人等群体。让城市中更多的中低收入阶层都能享受到公租房的优惠政策。
在公租房申请群体中,外地来沈就业的大学生占了一定比例。根据规定,外地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没有收入限制,也就是说,月薪五千甚至一万都可以申请。
据了解,城镇申请家庭应具备八个条件:
①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居住;
③本市城镇单身申请人年满28周岁;
④家庭申请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单身申请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900元);
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面积,非本市房产不计入面积);
⑥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
⑦未拥有机动车辆;
⑧未有工商登记信息。
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第①⑥⑦⑧条件的,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在沈无房的,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困难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居民委员会申请
根据规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
如要申请公租房,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呢?
①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②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③企事业单位、驻沈部队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集体宿舍或者职工公寓的,由单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部分人群可优先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参照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调整。
另外,符合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单亲家庭、失独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司乘人员以及环卫工人等;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沈阳居住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等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优先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 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