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闻网 辽宁新闻网记者董丽娜报道 2月9日,沈阳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从即日起,全市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即日起全面停诊,全市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对于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预检分诊,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
按照“通告”要求,全市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即日起全面停诊。
全市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以上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迅速通知已预约的患者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对于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通告”要求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对门、急诊患者要进行详细流行病学史询问、症状分析,合理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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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复诊诊查费最高限价9.6元每次
辽宁新闻网 辽宁新闻网记者胡婷婷报道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患者因前往医院就诊导致交叉感染的可能性,缓解医疗机构压力,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察费试行价格。
工作人员解释,互联网复诊是指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后,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暂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名称为互联网复诊诊察费,城市三甲医院试行价格最高限价为9.6元/次,其他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为8元/次。非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察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